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、县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、监督检查执行情况,研究制定发展全县乡镇企业的政策法规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2、研究制订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,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,指导全县乡镇企业的统计、财会队伍建设,负责乡镇企业管理费的收支、管理与使用。
4、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、计量标准进行指导、监督和管理。
5、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乡镇企业的产业、产品结构调整,参与指导村镇规划建设
6、指导乡镇企业深化改革和经营管理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乡镇企业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工作。
7、组织和指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、职工培训、教育和人才引进工作。
8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乡镇企业外事、外经、外贸工作,协调和指导乡镇招商引资,扩大出口创汇。
内设机构:
办公室、企业管理股、人事科教股、财务建筑管理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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