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战略、方针,研究制订全县林业技术政策、产业政策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战略,编制林业发展规划、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。
2、负责全县林业生产的宏观指导管理。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、全民义务植树、防沙治沙及经济林发展工作,对全县各乡(镇)林站实行宏观管理;负责主管林业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、产业间的综合平衡和林业资源配置;负责主管林业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;负责研究并组织实施林业综合开发。林业商品生产基地及工程项目建设,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。
3、组织实施全县森林资源调查、规划、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;负责全县木材采伐证、运输证、加工经管许可证、森林植物检疫证、干鲜水果检疫证的发放工作;依据有关法规,负责全县林木运输的管理和监督,依法对运输的木材、竹材及其半成品、大宗制品实施检查。负责全县林地、林权的管理和征用,占用林地的审核;主管林木资源的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;负责管理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;主管全县陆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。
4、对全县木材市场、竹木及林果产品加工、林产化工、花卉等林业产品实行宏观管理;负责各木材市场、木材集散地、车站货物、加工企业、木材销售点的育林金征收工作和督查检查。
5、制订全县林业科技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、推广;指导和协调林业服务体系建设,负责全县农村林业技术培训和指导,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;指导全县林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财务股、人事股、业务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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